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09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08]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把《通知》的有关精神告知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企业。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及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项目申报文件应齐全、完备,装订整洁。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于7月24日前(以邮寄邮戳为准)将本单位公函及项目申报材料和电子文件报送至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附件: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09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吕德利,联系电话:0431-88973450,电子邮箱:bzhhc@126.com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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