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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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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的监管,确保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在政府重点关注和社会热点领域,加强相关检测实验室的能力考核和监督管理,根据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2007 年下半年开展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形式 此次监督检查由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行组成检查小组(每组不超过三人),监督检查人员主要由各地从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的管理人员与相关专业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在各市、州行政区域内确定 8 户被检查实验室,并将名单与文件一并寄给各市、州局质量科,本次监督检查使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的检查表格,各检查组应在检查现场完成检查表格的填写,对需要做出描述的应详细描述有关检查内容。检查表应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为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监督检查任务通知书在监督检查前两天交给检查小组组长,提前一天传给被检查单位。各地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经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广泛开展自查,并做好总结。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2007 年的监督检查,将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实验室)中进行 。对于涉及食品、人身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实验室重点进行抽查。主要是检查实验室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本次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强调统一 。统一指挥,统一要求,统一时限,统一处理。 三、时间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从 8 月 23 日 开始到 9 月 15 日 结束。 四、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要督促各实验室持续保持其良好的质量体系,巩固计量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对于不能持续满足计量认证要求的,视其情节责令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中发现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暂停计量认证或注销其计量认证资格,并全省通报批评。 五、纪律要求 检查组要认证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不得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不得收取被检查单位的劳务费或礼金、礼品,更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任何观光旅游。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各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半天,最多不超过一天。检查结束,各地在 9 月 20 日 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包括监督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为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 1 )复印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 2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附件 3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书面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相关检查表格和结论意见书,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从吉林省质量信息网下载专区认证认可栏目《关于开展 2007 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含附件)》中下载,网址为: www.jlqi.gov.cn 。 2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被监督检查的实验室应积极配合。 3 、被抽到实验室以搬家、改制等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和阻扰检查的实验室,直接按不能开展工作处理。检查小组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并由实验室陪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予以通报,并暂停该实验室计量认证资格。 4 、如各检查组和被检查实验室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 郭金发 电话(传真): 0431 — 88930863 Email:jinfaguo@21cn.com
附件:1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 2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 3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 下载:◎关于开展200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含附件)![]()
二 OO 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