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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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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质量 技术监督局,评审员: 为宣贯国家认监委《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 86 号)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 [2006]141 号),加强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管理,提高评审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强化对评审工作过程的监督,明确评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 2007 年 6 月中旬举办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7 年 6 月 18 日 -20 日培训, 17 日报到。 夏威夷大酒店(长春市自由大路 3158 号,火车站乘 61 路公共汽车到南岭体育场下车,十字路口斜对过 100 米 即是)。 夏威夷大酒店联系电话: 0431 - 85239023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计量认证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省内评审员 ( 见附件 1 参加评审员培训班人员名单 ) 。 三、培训内容: 1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讲解; 2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内容释义; 3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内容; 4 、对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释; 四、 培训费用 每人需交培训费 700.00 元(包括场租费、授课费、资料费等),食宿费每人每天 120.00 元,费用自理。 五 、具体要求: 1 、组织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是 吉林省 质监局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 86 号)和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我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性、按时完成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转版工作将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要求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组织落实,及时组织所辖区评审员参加培训。 2 、参加此次评审员培训班的人员,是在我省评审员数据库的基础上,结合对评审员日常考核的结果,经单位推荐,筛选出来的。此次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将进行严格的综合应用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员证。 3 、新版评审员证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后,经发证机关培训或验证合格,证书可延期 3 年。持证人持同一本证书申请延续资质不超过两次。 4 、此次培训班的相关资料和评审表格请登录吉林省质量信息网 ( http://www.jlqi.gov.cn ) ,在“下载专区”认证认可 栏目下载。 5 、列入名单参加培训的人员带 1 张小二寸彩色照片。 6 、此次培训班由吉林省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具体承办,接到通知后于 6 月 15 日 前将培训回执 ( 除长春地区外,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统一上报 ) 传真至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认评处。 联系电话 / 传真: 0431 - 88930863 联系人:杜春燕
附件 1 、各地区参加评审员培训班人员名单 2 、培训回执
二 OO 七年六月八日 ◎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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