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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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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学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局《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前几年我局系统治理“五乱”特别是治理“乱发牌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尚未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过多过滥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各单位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清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三、清理范围 1 、省局机关各处(室) 2 、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3 、各学会、协会 四、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2007 年 3 月上旬)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清理工作机构,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对清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 2007 年 3 月底前) 省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学协会,对本单位 2000 年以来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彻底摸清底数;对自查出的具体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按规定要求填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并将自查登记表、统计表、拟保留项目表、拟撤销项目表及相关文件依据,于 3 月 15 日前 报省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驻省局监察室)。 省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特别是拟保留项目和拟撤销项目,逐项进行甄别分析,提出审核意见,经省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于 3 月 20 日前 报送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学协会的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情况,于 5 月 15 日 之前报省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办公室,省局 5 月末之前将清理情况报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审核公示( 2007 年 4 月底前) 加强与省政府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照部门联席会议批复的意见,对保留的项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组织力量对清理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四)建章立制( 2007 年 5 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省局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全省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出规范性意见。 五、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张正国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处长、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驻省局监察室,省局监督举报电话为: 0431 - 88937475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清理工作要亲自负责,按照上级清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方针,注重规范。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外,目前各单位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 (三)突出清理重点,上下联动。这次清理工作要突出重点,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学协会要率先垂范,下决心对脱离实际、不能推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切一刀”,率先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的目标,为全省质监系统带一个好头。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进行公开查处和通报。 (五)各市州、县(市)局(分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按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省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 1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2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 3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 4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 2006 年以前曾经开展,现已撤销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