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质量信息网

 

关于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分局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

部分行政执法权的通知

 

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分局、纤维检验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标准研究院:


    根据我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依照《行政处罚法》及《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局研究决定将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分局、纤维检验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标准研究院4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见附件。望上述4个单位认真按照委托书委托的各项权限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附件: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委托书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