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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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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工作部署,现将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到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进行首次注册,继续教育培训于2008年内进行,届时另行通知。 二、2001年、2004年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准备好再次注册的相关材料,于2008年5月15日前交到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进行审核,进行再次注册。 三、2001年至2006年获得质量专业证书的人员,于2008年5月17日至18日进行2007度继续教育培训,即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电话:0431—85311126联系人:张老师 梁老师 办公地址:长春市湖滨街16号 邮编:130022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