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质监办函[2002]3号 关于印发《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日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各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2002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从贯彻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低度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出发,围绕巩固、规范、深化、创新、提高,突出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把政务公开同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推动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取得扎扎实实的新进展。 一、巩固政务公开成果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县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明电[1999]36号)、《吉林省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吉技监办字[2000]14号)的要求,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省局将于适当时候,根据《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吉质技监办函[2001]207号)要求,对各市、州、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搞好奖励表扬和通报批评。针对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抓好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工作,推动面上的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要以抓好市、州局自身政务公开工作为突破口,重点完善各县(市、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务公开重点 第一,省局和各市、州局全面提出政务“十公开”具体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发布,无偿向社会提供。 第二,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主要是:组织机构代码办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理检测、纤维检验、锅容管特检测、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或样品试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质量、计量认证、名牌产品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执法检查、锅容管特监察管理、发放国家生产许可证、发放准产证、稽查队行政执法、纤维检验行政执法等,要把每项工作的服务内容、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通过印制办事手册、制作导示板、新闻宣传以及上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第三,抓好政务公开“窗口”的公开形式。组织机构代码、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纤维检验、锅容管特检验等部门要做为“窗口”部门,可以采取大厅集中办公、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栏(板)、办事导示图、便民手册等政务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推动政务公开由行政活动运行公开向行政权力运用公开转变。把职能部门的办事公开和部门自身的决策公开结合起来,围绕事权、财权、人权,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利益、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大力推行张榜公布、发布公告、评议、公示、群众列席、群众划票等形式,使群众支持、了解、理解部门的工作。 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按照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要求,把一些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对外服务事项集中起来,实行一个“窗口”办公、“一条龙”服务,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促进搞好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执法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事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的公开,办事结果的公开。研究在市、县局机关实行“窗口”办公制度的试点。促进搞好涉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等。鼓励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 要选择部门市县局或事业单位,建立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总结经验、完美形式、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带动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一批政务公开工作基层联系点直接了解市县局及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以便指导面上的政务公开工作。10月份,各市、州、县局要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自查,省局年末对市、州、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在全省系统内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