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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核准审批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直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核。(2)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进口检定合格证书和不合格通知书的审核,并加盖核准印鉴。(3)资料审查与检定资料审查后,要求承检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任务。(4)进口检定核准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计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申报材料: 1、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省质监局)2、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省质监局)3、使用说明书(省质监局)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计量器具,还需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证明(省质监局) 相关部门 省质监局审批和收费依据: ·《计量法》·《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