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审批

审批程序:

    (1)由计量检定机构向省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负责起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2)由省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草案组织技术审定,通过后15日内,由省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布、发证。

前提条件:

    · 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和其他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先进的计量规范性文件(省质监局)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经济技术政策(省质监局) · 技术规定应经实验验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省质监局) · 体现计量检定规程的科学性、严肃性、配套性和协调性(省质监局)

收费标准:

    0元

申报材料:

    1、起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申请书(省质监局)2、起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省质监局) 相关部门 省质监局

审批和收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