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气瓶检验站资格审批

审批程序:

    气瓶检验站的建立,需经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审批,颁发《气瓶检验许可证》

收费标准

    依据《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管理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劳锅字[1996]18号文件):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许可证收费2500元。

申报材料:

    1、气瓶检验站建站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主管部门和市州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报告报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省质监局)2、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核查气瓶检验站基本条件和申请所填各项无误后,经研究书面批复受理。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审查组出具的审查报告和气瓶检验站报送的对审查中存在问题的书面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认符合要求的气瓶检验站,颁发《气瓶检验许可证》。(省质监局) 相关部门 省质监局

审批和收费依据:

    ·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