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审批程序:

    申请锅炉安装的企业应填写《锅炉安装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或书面申请报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意见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并颁发《锅炉安装许可证》

前提条件:

    · 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和申请项目的安装经历(省质监局) · 具有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申请项目(省质监局) · 有与申请项目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施工设备、检测仪器及办公场所(省质监局) ·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省质监局)

收费标准:

    《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管理发证收费标准》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劳锅字[1996]18号第十项,许可证发证收费标准第3款:锅炉安装许可证收费A、B级2500元,C、D级2000元,有效期5年,持证单位必须在有效期满的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

申报材料:

    1、《锅炉安装许可证》申请表或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取证)(省质监局)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取证)(省质监局)3、配合审查工作的准备说明(取证)(省质监局)4、《锅炉安装许可证》换证申请书或书面申请(换证)(省质监局)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换证)(省质监局)6、有效期内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复印件(换证)(省质监局) 相关部门 省质监局

审批和收费依据: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