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省眼镜生产经营企业等级评定的审批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 ①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Ⅱ、Ⅲ级眼镜生产经营企业等级评定的申请。 ②省局受理Ⅰ级眼镜生产经营企业的申请; (2) 现场考核; (3)对服务质量进行暗访; (4)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前提条件:

    · 审核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对Ⅱ、Ⅲ级进行考核的,由各市、州局组织;对Ⅰ级进行考核的,由省局组织),依据"吉林省眼镜生产经营企业等级评定细则"进行考核。(省质监局)

收费标准:

    (1)审批不收费;(2)证书费、公告费及牌匾费由企业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省质监局)2、等级评定申请书(省质监局) 相关部门 省质监局

审批和收费依据:

    · 《关于印发"光明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吉林省"光明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吉林省眼镜生产经营企业等级评定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