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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吉林省 2006 - 2020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 > 的通知》(吉发[ 2006 ] 1 号)文件精神和《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局牵头具体负责的 蛟 河市 白石山镇、 黄松甸镇伟光村、 吉林天岗石材产业 经济开发区 永胜村共“一镇两村”的具体情况, 在省政协副主席李慧珍的多次过问和指导下,我局会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门工作职能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教育培训、科研开发等技术优势,制定了《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推进农村生产方式根本转变为出发点,在农村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深入开展帮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 、依据“一镇两村”的特点,会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广泛开展针对农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朋友开展的农业基础理论知识、农业种植、养殖知识和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培训,重点开展食用菌(木耳、灵芝)生产加工、果树种植、黄烟种植、中草药种植技术等,保证培训效果,培训面要达到 90% 以上。培训范围包括 3 户食用菌企业、 1049 户食用菌农户、 80 户果农、 180 户烟农和 30 户中草药种植农户。同时,加强农村经济人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2 、收集、制定有关农业标准,帮助建立符合地方农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并且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指导广大农民朋友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重点抓好蛟河代料地栽黑木耳国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的科学发展。计划在两年时间内,使“一镇两村”的 400 公顷食用菌、 200 公顷黄烟、 400 公顷果树和 30 公顷中草药均实现标准化种植。

    3 、认真研究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的业务范围和特点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走上管理正规化、经营科学化、生产标准化的道路。计划对 3 户食用菌深加工企业、 46 户石材加工企业和 5 户木材加工企业从计量、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4 、宣传推介当地名优特产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争创名牌产品、开展免检产品申报工作,引导相关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黑木耳、石材、黄烟等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可行性研究。

    5 、积极宣传动员,开展食用菌(木耳、灵芝)、水果(杏、李子、 123 苹果、梨)、中草药(贝母、五味子、防风)等相关企业申报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的指导服务工作。

    6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抓住春耕播种农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村、屯和农户,对农民购买的化肥等农资产品提供质量检测服务,介绍识假防假知识,追查假劣农资生产源头,帮助农民索赔维权。

    四、保证措施

    1 、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同时成立工作机构,选派三级指导员,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为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和人员的保证。建立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2 、制定工作时间表。 2006 年 5 月初到月末, 做好准备和启动工 作 。 明确选派的人员 、 指导的村镇 , 搞好教育培训 , 开展组织动员,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6 月初到月末, 开展基础调研和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一镇两村”的基本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 深入村镇全面开展工作 , 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 , 并积极争取国家的有关项目和资金 , 支持村镇发展和建设 。 2007 年 11 月至 12 月,做好总结工作 。

 

附件 1 :“一镇两村”具体帮扶项目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