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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专家组发布美墨甜味剂税案裁决,认定墨西哥违反WTO规则
8月8日,就墨对用于软饮料的进口甜味剂HFCS征税争端案,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发布裁决,裁决支持了美国的诉请。该裁决将于9月初发布给所有WTO成员并向各界公开。
该裁决确认了专家组早期的中期报告做出的认定,即税收措施不公平地对美国进口甜味剂构成歧视并且违反了GATT第3.2条和第3.4条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
争端的核心问题是墨西哥在2002年做出一项决议。该决议决定,使用非蔗糖甜味剂的软饮料和其他饮料征收20%的国内税,该国内税也同样施加于上述商品的委托、居间、代理、代表、经纪、运输和分销业务领域。
该项税收主要针对从美国进口的HFCS。HFCS与墨西哥的用于软饮料的蔗糖构成直接竞争关系。代表HFCS的美国玉米加工协会谈到,自从征收该项税收以来,墨西哥市场实际上已经把美国进口商拒之门外了。在这之前,美国制造商每年向墨西哥出口2百万吨,价值高达6.2亿美元的HFCS。
美国辩称,该项税收措施违反了GATT的国民待遇原则。根据第3.2条,来自对任何其他WTO成员的进口产品的税收不得超过对其国内相同产品的税收;第三条第四款要求成员方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相同的国内产品的待遇。
墨西哥认为该项税收措施属于GATT的普遍例外条款的2(4)款。因为这些措施,对于使美国"履行"NAFTA下的承诺以便使墨西哥超过国内消费量的蔗糖免税进入美国市场是"必需的"。
在最终裁决中,专家组谈到,其不认同墨西哥提出的有关NAFTA的辩词,这些不构成GATT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因此,专家组认定支持了美国。
该争端来自于美国和墨西哥之间长期以来的与美国HFCS进口有关的争议。1997年,墨西哥对美国HFCS征收了一项55美元至17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但是,美国成功的向WTO专家组挑战了该项措施。2000年9月,墨西哥当局发布了一项重新裁决认定,墨西哥制造商因美国HFCS进口增加而面临着受损害的威胁,为了保护国内制造商必须发布持续倾销令。美国针对该项裁决向WTO提出了诉讼,上诉机构于2001年10月认定,墨西哥没有遵守原专家组裁定。随后不久,墨西哥征收了旨在保护国内制造商的饮料甜味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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