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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哪些产品实行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为了便于管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依法管理目录》)。因此,凡符合上述计量器具定义且列入《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都属于实行许可证制度的范畴。就是说,凡制造、修理列入《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都应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包括制造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也应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